芍藥的花語是「情有獨鍾」和「真誠」。 婆婆說過,芍藥不像玫瑰那樣張揚,也不像洋甘菊那樣堅韌。它只在春末夏初盛開,花期短暫,但每一朵都開得用力。 我以前覺得,真誠是一種選擇——你決定對誰誠實,對誰保留。 後來我才明白,真誠是一種本能。 有些人不需要你解釋什麼,他只是在那裡,你就願意開口。
花墟公園的夜晚,有一種與日間截然不同的靜謐。白日裡那些踢足球的少年、散步的老人都散去了,只剩下微弱的燈光穿過濃密的樹影,投射在長椅上。
這是我和子謙長大的地方。那時候的我們,還不知道這世界上有那麼多昂貴的咖啡和複雜的債,只知道這公園的滑梯夠高,夏天的風夠涼。
子謙生日後的第二晚,收舖之後,我沒有立刻回家。
我獨自走到花墟公園。這座公園依著山坡而建,層層疊疊的樓梯和石徑,藏著我們無數個放學後的黃昏。
我找了一張靠近老榕樹的長椅坐下,那是我們以前常坐的位置。
舊地重遊是一件殘酷的事。因為風景依舊,而妳早已不是那個會為了一粒糖果而破涕為笑的女孩。
我坐在花墟公園的長椅上,冰涼的罐裝雀巢檸檬茶貼著掌心,但我心裡卻異常平靜。
昨晚我送出香囊時,以為改變一段長達二十二年的關係,應該會像電影那樣火花四濺、心跳如鼓。
但現實是——當我終於遞出那個香囊,承認了自己的心意,湧上來的不是激情的「心動」,而是一種混合了疲憊、釋然與自省的複雜情緒。
正當我沉思這種「不心動」的原因時,一頭中型唐狗忽然從樹叢影裡竄了出來。
牠毛色偏黃,像深秋落了一地的枯葉;耳朵半垂,一雙濕潤的眼睛在路燈下閃著溫馴的光。牠沒有吠,也沒有生分,只是徑直跑到我面前,鼻子湊近我的手背輕輕嗅了兩下,隨即像找到失散多年的老友般,自然而然地把頭擱在我的膝蓋上。
我看著這頭唐狗。牠長得並不精緻,沒有名種犬那種矯情的姿態,卻有一種在街頭巷尾跌打滾爬出來的、堅韌而平和的氣息。
這讓我想起了花墟裡的我們——都不是什麼名貴品種,卻都在這石屎森林裡,努力地紮根。
人有時候真的不如貓狗。貓狗喜歡妳,便把頭枕在妳膝上;而人喜歡一個人,卻要隔著二十二年的重重山水,遞出一個香囊,還要反覆推敲那種感覺是不是「心動」。
遠處傳來細碎的腳步聲,夾雜著金屬碰撞的輕響。
我抬起頭,看見一個人沿著公園的小徑走過來。
路燈昏暗,但我認得那個身影——程俊豪。
他穿著那件剪裁精良的山羊絨外套,領口折得一絲不苟。與這深夜裡帶著濕泥味的公園、這頭半黃不接的唐狗、以及坐在長椅上略顯疲憊的我,形成了一種殘酷的對比。
這世上總有一種人,無論身處何地,都像是在影樓的射燈下。他們追求的是藝術,而我們追求的,僅僅是生存。
「……抱歉,牠平時不是這樣的。」俊豪走過來,語氣中那種一向支撐著他的冷靜與優雅碎了一地,取而代之的是一絲手足無措的尷尬。
「牠今天不知怎麼了,一見到妳就跑過來……」
「這隻狗你養的?」我輕聲問,手指依舊在狗的頭上輕輕摩挲。
牠的毛比想像中要軟,耳後的溫度暖暖的。那種真實的生命熱度,竟讓我對俊豪的敵意消散了大半。
看一個男人的品味,要看他的襯衫;但要看一個男人的靈魂,得看他養的狗。
我沒想到,程俊豪那種只拍名山大川的相機背後,竟然牽著一頭如此溫厚的唐狗。
俊豪站在我面前,晚風吹亂了他精心打理的髮絲。他猶豫了兩秒,眼神落在我和那頭狗身上。
「我可以坐下嗎?」他的聲音低了一些,不再有那種指點江山的氣勢。
他在我旁邊坐下,隔了大約一個人的距離。
那頭唐狗趴在我們中間,像一個完全不懂規矩、也不打算講道理的第三者,心安理得地霸佔了這條無形的界線。牠打了一個長長的哈欠,把下巴枕在自己的前爪上,彷彿這長椅上的尷尬與牠無關。
沉默了一陣。空氣中只有公園噴水池規律的節奏,以及遠處彌敦道隱約的車聲。
「你為什麼一個人在這裡?」他問,聲音放得很低,像是怕驚動了這深夜的寧靜。
我沒有回答。
女人最難啟齒的事情有三樣:一是薪水,二是年齡,三是那種連自己都理不清楚的感情。
總不能告訴他,我剛送了一個香囊給一個認識了二十二年的男人,完成了這輩子最重要的一場交付,結果卻發現自己並沒有想像中的心跳如鼓,反而覺得像跑完一場精疲力竭的馬拉松,所以才跑來這裡「喘息」。
「……喘息一下。」我終於開口,聲音平淡得像是一池不起波瀾的死水。
俊豪沒有追問。
狗打了個呵欠,把下巴擱在我的大腿上。
牠的眼睛半開半闔,濕潤的眼睫毛微微顫動,看起來快要睡著。那種沉甸甸的信任感,讓我不自覺放輕了呼吸。
「牠叫什麼名字?」我問,聲音放得極柔軟。
「Lucky。」俊豪答,「我撿回來的。」
我有些意外地抬起頭。
「幾個月前在後巷見到牠。很瘦,有皮膚病,毛掉得一塊一塊的。」
俊豪望著遠方,像是回想起那個與他優雅生活格格不入的瞬間。他頓了頓,語氣裡透出一絲自嘲:
「我本來想送去愛護動物協會,但後來才知道原來會被人道毀滅。不忍心,所以收養了牠。」
這世界上最珍貴的品質不是優雅,而是慈悲。優雅是穿給別人看的,而慈悲是做給自己看的。
「Lucky……」我輕聲重複這個名字。
這頭在後巷掙扎求存的唐狗,遇上這個只拍昂貴風景的攝影師,竟然就此改了命。
這世上的緣分,有時候真的比小說還要離奇。
「你呢?你今晚……好像有心事。」俊豪忽然問,語氣中少了一份平日的銳利,多了一份屬於深夜的溫柔。
我握著檸檬茶罐子的手微微收緊,金屬罐身發出一聲細微的、幾不可聞的脆響。
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口深井,平時蓋得嚴嚴實實,只有在最疲憊的深夜,或是遇到最不相干的人時,才會想掀開蓋子,看一看裡面的倒影。
我沒有出聲。因為不知道如何說起。
難道要告訴他,我正為了一種「過分安全」的感情而感到迷惘?還是要告訴他,我看著他牽著那頭叫 Lucky 的唐狗,竟然在那一瞬間,覺得他比平日那些精緻的攝影作品更動人?
聰明的女人在混亂時選擇沉默。因為話一旦出口,就成了供人咀嚼的標本,而有些情緒,只適合留在心底發酵。
俊豪沒有再問。
風吹過來,公園裡的木棉樹開始落絮。
那一團團潔白的棉絮隨風四散,在五月的陽光下漫天飛舞,遠看竟像是一場突如其來的春雪。
Lucky 的耳朵被風吹得翻了過來,露出粉紅色的內側,牠卻像是懶得動彈,繼續心安理得地把頭擱在我的大腿上,鼻息均勻。
這頭狗,比我們任何一個人都懂得享受當下。
「芷晴。」俊豪忽然叫我。他的聲音在風中顯得有些飄忽,不再是平時那種充滿自信的磁性。
「嗯?」
「我告訴你一個秘密。」
我轉頭望著他。路燈的陰影落在他半邊臉上,讓他那雙一向只看鏡頭的眼睛,此時顯得格外深邃,甚至帶著一絲寂寥。
每個人都有一個不為人知的秘密,那是我們在人群中保持清醒的唯一藥方。
「其實一年前我回過香港。有一天我走過花墟,見到一間花店,有個女孩子很專注地在紮花。」
俊豪的聲音變得很輕,像是怕驚擾了那一年前的幻影。
「我站在那裡看了很久。那個女孩子不知道。」他看著 Lucky,眼神卻穿透了夜色,回到了那個開滿洋甘菊的清晨,「因為,當時她正在跟花說話。」
我摸著 Lucky 耳朵的手微微一頓。
對著植物說話的人,通常都有一顆無處安放的心。因為花不會回嘴,不會批判,它們只會靜靜地凋零,帶走妳所有的秘密。
「她給我的感覺,是內心孤獨,但同時又不可以表現出來。」
俊豪笑了笑,那種笑容裡帶著一種近乎殘酷的清醒,「我那時很有共鳴。我拍了這麼多年風景,以為自己看透世情,但其實我跟那個紮花的女孩一樣,我們都是在這個繁華的城市裡面,找一個可以呼吸的地方。」
「那天之後,我決定要留在香港。」
風聲停了。
公園突然變得很靜,靜得我聽見自己的心跳,一聲、兩聲,沉重而緩慢地撞擊著胸腔。
「……那個女孩是我?」我問。聲音比我預期中更啞,帶著一絲連我自己都察覺不到的顫抖。
俊豪沒有回答。
他只是望著我,眼神裡有一種我從未見過的東西。不是他在影樓裡那種專業的審視,不是酒會上那種得體的挑逗,甚至不是那種富有攻擊性的熱情。那是一種……帶著憐惜的、跨越了時間的疲憊。
「我不是最近才認識妳。」他說,聲音在夜色中顯得格外清晰,「我注意妳很久了。只是妳不知道。」
這世界上最奢侈的禮物,是另一個人的專注。妳以為妳隻身一人在荒野穿行,回頭才發現,原來一直有人在不遠處,默默為妳記下了每一場雨。
我看著他,腦海中浮現出一年前花墟那些潮濕的早晨。我以為我只是在與枯萎的芍藥搏鬥,我以為我那些對著花朵低聲細語的時刻,都隨塵埃落定了。
原來,竟有人把那些碎片悉數撿起。
子謙的愛是「我一直在這裡」。那是一種如同空氣與地心引力般的規律,二十二年來,我已經習慣到近乎麻木。我知道無論我何時回頭,他都在那個順路的位置。
但俊豪的愛是「我明白你,因為我們是同類」。他穿透了我的防禦,看見了我那些對著花朵自言自語的清晨,看見了我那種「不能表現出來」的孤獨。他像是一面冷冽的鏡子,照出了連我自己都害怕面對的倒影。
這兩種愛,哪一種更重?
世上最難還的債,是那種「我一直在這裡」的守候;但最難防的箭,是那種「我懂妳」的共鳴。
我不知道。我只知道,我的心口有點痛。不是那種大慟大悲的哭喊,而是一種——好像有什麼裂開了。
那是我的保護殼。
我一直以為,只要我紮好每一束花,守住婆婆的店,我就能這樣體面地、孤獨地活下去。但今晚,一個男人用二十二年的沉默換來了我的「心安」,另一個男人用一年的凝視給了我一場「震撼」。
我沒有再出聲。
Lucky 的呼吸聲很均勻,一呼一吸,一呼一吸,像一個微型的、溫暖的節拍器,在這一片混亂的思緒中,強行替我定下了心跳的節奏。
我抬起頭,望向公園那排舊式路燈,橘黃色的光暈裡浮動著細碎的塵埃。我想起小時候和子謙在這裡玩的日子,那時候我們只會為了爭一粒棒棒糖而吵架,和好的方式也簡單得要命。那些回憶很暖,像一件舊毛衣,雖然舒適,但已經回不去了。
而未來呢?未來像一片濃得化不開的夜色。
我望著俊豪。他沒有再說話,只是坐在那裡,陪我。他那種「我懂你」的眼神,在燈光下顯得既殘酷又溫柔。他沒有催促我給出反應,也沒有試圖在那道裂開的傷口上灑鹽。
Lucky 忽然醒了,抬頭望望我,又望望俊豪,像是察覺到了這場漫長夜話的終結,然後打了一個好大的呵欠,發出「嗚——」的一聲長鳴。
這聲呵欠,徹底打破了剛才那種近乎窒息的沉默。
「我送妳回去。」俊豪說,他站起身,動作依舊利落,卻少了一開始那種拒人於千里之外的傲慢。
我點了點頭,站起身。
心裡面那個問題——
做人最要緊姿態好看。但今晚,我發現比姿態更難維持的,是內心的誠實。
我一直以為自己是一株不需要依賴任何人的仙人掌,紮根在花墟的泥土裡,冷眼看著眾生流轉。我以為我對子謙的依賴是理所當然,對俊豪的抗拒是守身如玉。
直到今晚,Lucky 把頭擱在我的膝蓋上,那股重量擊碎了我的幻覺。
原來我不是不需要愛,我只是害怕那種「裂開」的感覺。
子謙給我的是一座牢固的圍牆,讓我在裡面安枕無憂,卻也讓我忘了牆外的風聲;俊豪是一道突如其來的閃電,照亮了我那些秘而不宣的孤獨,卻也提醒了我,我也渴望被看穿。
這世上最殘酷的事,不是沒人愛你,而是你發現自己同時貪戀著「被守護的安全」與「被理解的顫慄」。
但我知道,命運是一場單程票,既然已經看見了裂痕,就再也回不到那個密不透風的昨天。
免責聲明: 本故事純屬虛構,如有雷同,實屬巧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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